任重道遠!生態環境部:首批黑臭水體督查新發現242個 廣州占比近半
文章作者: 宏森環保
首輪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大考”已接近尾聲。目前,第三批專項督查正在緊張進行。
黑臭水體治理是一件任重道遠的事,絕非一朝一夕就能根治。總所周知,黑臭水體治理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一個重要實現途徑,要清醒地認識其長期性和艱巨性,遵循治理和發展的規律,因地制宜,才能完成整治任務。
◇生態環境部:首批黑臭水體督查新發現242個 廣州占比近半
近日,有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截至去年12月底,首批黑臭水體專項督查的8省份(廣東、廣西、海南、上海、江蘇、安徽、湖南、湖北)20個城市共上報黑臭水體525個,均已列入國家清單,地方上報已完成整治458個。督查發現,其中有34個未消除黑臭,占比7.4%,涉及9個城市:南寧11個、十堰9個、東莞5個、深圳3個、武漢2個,廣州、蕪湖、岳陽和隨州各1個。
與此同時,首批督查組現場檢查還發現,一些地方存在尚未向國家上報的黑臭水體,共242個。其中在廣州新發現的黑臭水體最多,達到了102個,占比近半;此外,深圳80個、無錫18個、揚州14個、東莞12個、上海11個、蕪湖2個,南京、武漢、隨州各1個。
◇生態環境部:黑臭水體治理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等問題
生態環境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對經濟觀察網表示,現場督查發現各地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黑臭水體治理控源截污不到位;二是底泥污染未得到有效解決;三是沿河傾倒垃圾問題突出。“其中控源截污問題共5大類,190個,涉及92個水體。主要體現在存在非法排污口、城鎮污水管網不配套、污水處理能力不足、截流的污水未經處理異地排放、雨污合流等方面。”
他進一步指出,督查發現14個城市41個黑臭水體重污染底泥未得到有效清除,69個黑臭水體清理出的底泥隨意堆放;36個黑臭水體河面存在大面積漂浮物,64個黑臭水體河岸存在大量隨意堆放的垃圾。
田為勇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印發督辦函,將專項督查期間發現的問題移交地方,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會公開,實行“拉條掛賬,逐個銷號”式管理。
◇生態環境部:第三批督查結束后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
2015年4月,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要求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平均達到60%以上。
根據住建部和生態環境部聯合公布的黑臭清單,截至今年一季度,廣東省排查出的黑臭水體最多,達到了243個,其余依次是安徽省217個,湖南省170個,山東省165個,江蘇省152個,湖北省145個等30個省份。
根據安排,今年5月7日至7月4日,生態環境部聯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保專項行動,分三批督查全國36個重點城市和部分地級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情況,并形成整治情況統計表和問題清單。目前,第三批督查組正在對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1省區的24個城市的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開展現場督查。
在第三批督查結束后,今年9月至10月,生態環境部和住建部將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巡查,提出約談建議;10月至12月,約談問題嚴重的城市政府,若整改不力,將開展專項督察。
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督察專員徐必久說,其實黑臭水體治理主要看地方政府的決心和力度,如果地方不作為,搞敷衍整改,那就很難達到預期效果。我們將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進行督辦,若仍不能按時完成整治任務,將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任重道遠!黑臭水體治理是一場長期性、艱巨性的戰役
5月上旬,生態環境部聯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啟動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分3批對全國36個城市的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開展督查工作。目前第一批、第二批督查已經結束,第三批督查已于近日啟動。從目前各方反饋的情況來看,小編認為,對這場戰役的長期性、艱巨性要有充分的認識,黑臭水體整治任重道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范圍廣,任務重。黑臭水體整治范圍是動態擴展的,包括數量升級和內涵延伸。在數量升級方面,2016年2月公布的黑臭水體共1861條,2016年11月上升到1915條。目前,據全國黑臭水體整治信息發布平臺公布的2018年6月的數據,已上升到2100條。隨著時間推移,公眾監督加強,數量還會顯著增加。
在內涵延伸方面,據2015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黑臭水體整治僅指城市建成區。但實際上黑臭水體的內涵是在不斷延伸的。以這次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為例,督查組進駐安徽某市期間就把群眾多年舉報的一條非建成區的河流也責令地方納入黑臭水體整治清單。這一方面說明老百姓不會受文件框框規定所限,哪里有黑臭哪里就有舉報;另一方面也說明現在只要百姓舉報,符合黑臭水體認定標準的河流就要認真整治,地方政府要急百姓之所急。隨著中央環保督察常態化推進及公眾對美好生活需求的提升,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將更加艱巨。
第二,時間緊,要求高。根據“水十條”要求,到2020年,我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均控制在10%以內。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而黑臭水體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若要真正治本,必然涉及產業結構調整、城鎮布局優化以及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的形成等問題。
黑臭水體治理大致有3條路徑:一是以清除淤泥等內源為主;二是內外源雙控,優先控制外源的綜合治理;三是在第二條路徑的基礎上,進一步著手城市產業結構和城鎮布局的調整,恢復和重建城鎮生態廊道,構建廣大群眾參與的社會治理體系。小編認為,第三條路徑才是治本,但目前只有個別省份進入了這個階段。
面對整治期限,一些地方采用最簡單的第一條路徑,但這樣只能管一時,最近出現部分河流又反黑的現象就說明黑臭治理并無捷徑可走。多數地方的黑臭水體治理選擇第二條路徑,注重截污控源、內源清除、生態恢復等。但這些工作并非一兩年能完成,每個環節都存在一些理念、技術或管理等方面的短板,尤其是污水收集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薄弱的地區,短時間內很難把幾十年的欠債補齊。而且此輪整治要求非常高,不再以簡單水體監測指標衡量整治效果,更以公眾的滿意度作為是否消除黑臭的首要依據。一處黑臭水體至少100份調查問卷,全面真實反映了群眾的意見。
第三,資金缺,協同難。最近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發現廣東省某市一條母親河整治進展緩慢。這個城市是我國最早開發的經濟特區之一,但是在黑臭水體治理上資金投入嚴重不足。預算這條河2014年~2020年流域整治的資金投入應該達到220億元,但3年多過去了,只投入不到29億元,而且大部分是省和國家投入,市區兩級只投了5億多元。這一方面與當地對工作的重視程度密切相關,另一方面也確實反映出黑臭水體治理資金籌措難度大。
在地方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黑臭水體治理資金從何而來確實是一個需要直面的問題。另外,黑臭水體治理雖然是住建部門牽頭,但涉及多個部門和不同層級,協同治理難度也大。以蘇南某區涉及區鎮兩級的截污控源工作為例,主管網和泵站等建設由區級水務部門負責,支管網和企業的雨污分流、排污口封堵由鎮政府及相關的水務和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但是不同層級間的建設進度很難協調一致,以至于鎮里協調完成了相關工程,但是區里負責的主管網沒有同步,泵站也沒有運行,先期的截污控源等于白做。